平顺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
第五次会议公告
平顺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17年3月4日表决通过。
任命:
何 军同志为平顺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;
李 宁同志为平顺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;
张艳红同志为平顺县监察委员会委员;
汪国强同志为平顺县监察委员会委员;
申红亮同志为平顺县监察委员会委员;
来梦超同志为平顺县监察委员会委员。
特此公告
2017年3月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