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对关于农村环境卫生整治
也应实行垃圾不落地管理的建议的答复
刘忠虎、王爱斌代表:
你们提出的“关于农村环境卫生整治也应实行垃圾不落地管理的建议”已收悉,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:
首先非常感谢两位代表对城管办、爱卫办工作的关心和支持。自我县实行垃圾不落地管理以来,我县的卫生状况确实大有成效,这是大家有目共睹的。2008年,我县步入了“国家卫生县城”行列,县城的环境卫生工作也进一步规范化、制度化。平顺人口三分之二以上在农村,为了使乡村人民也能在山青水秀、天蓝地洁的环境里生活,2009年,我们开始对农村环境卫生进行大整治,并在每个行政村都配了专职的保洁员,实行定时实点清扫街道,通过近两年的整治,乡村面貌大有改观。对乡镇,我办一直要求首先在乡镇所在地实行垃圾不落地管理,到目前为止,只有苗庄镇所在地实行了垃圾不落地的管理,效果明显。环境卫生整治工作,是政府主导,属地管理的一项利民利国工作,应该由属地人民政府承担垃圾清扫清运工作,不可能县里派车,更不可能由县人民政府来直接承担。但我们会努力争取有关资金,支持和配合各乡镇的工作,使其他乡镇也尽快实行垃圾不落地管理。
二〇一〇年八月十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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