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顺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
公 告
(第一号)
平顺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11年5月9日通过。
决定任命:
杨红梅同志为平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。
决定免去:
李晓峰同志平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。
赵文栋同志平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。
韩晓红同志平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。
现予公告
(第二号)
平顺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11年5月9日通过。
任命:
陈斌同志为平顺县人民法院副院长、代理院长。
免去:
郭庆荣同志平顺县人民法院院长职务。
现予公告
(第三号)
平顺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11年5月9日通过。
任命:
郭红亮同志为平顺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、代理检察长。
免去:
赵九大同志平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。
现予公告
(第四号)
平顺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11年5月9日通过。
决定任命:
王林同志为平顺县教育局局长。
宋爱民同志为平顺县农业委员会主任。
决定免去:
张安庆同志平顺县教育局局长职务。
陈建斌同志平顺县农业委员会主任职务。
现予公告
二O一一年五月九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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